據新華社電美國最高法院26日作出裁決,認定美國總統奧巴馬2012年沒有經過參議院確認就任命政府高級官員的做法違反了憲法相關規定。這一裁決旨在約束總統使用“休會任命”權。
  此前,奧巴馬引用憲法賦予總統的“休會任命”權,即憲法規定總統擁有在國會休會期間為填補高級官員空缺的暫時任命權,為自己的做法辯解。但26日美最高法院的裁決認為,當年奧巴馬作出任命時,參議院並沒有正式休會。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對聯邦政府機構官員的提名須由參議院批准後方能生效。但如果參議院處於休會期,總統可以動用“休會任命”權,臨時任命官員。奧巴馬2012年就是使用此項權力在未經參議院批准的情況下任命3名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委員。  (原標題:美最高法裁決奧巴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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